上合组织国家减贫与发展重庆第二期研修班开班******
中新网重庆1月11日电 (记者 周毅)记者11日从西南大学获悉,由该校承办的上合组织国家减贫与发展重庆第二期研修班开班,来自塔吉克斯坦农业部,卫生和社会保障部,劳动、移民和就业部以及发展委员会等部委的专家,将通过网络培训的形式参加为期10天的学习。
西南大学党委副书记安春元介绍,本次研修班课程分为专题讲座、案例分析、交流研讨等三个环节。研修班将围绕重庆脱贫攻坚经验、中国精准扶贫评估理论体系及其实践应用、全球视野下的现代农业转型升级、中国社会保障兜底减贫的政策演进、主要做法及其启发等方面,设置专题讲座12讲,以期对塔吉克斯坦的参研学员有所启迪,对上合组织国家减贫提供有益借鉴,为推动构建安定团结繁荣进步的上合组织命运共同体做出积极贡献。
重庆市政府外事办公室副主任李明全在致辞中表示,塔吉克斯坦是“一带一路”沿线重要国家,重庆始终重视与塔吉克斯坦的交流合作。本次培训也是重庆在上合组织框架内,持续深化与塔吉克斯坦友好合作的务实之举,希望通过实践积累的重庆经验,为塔吉克斯坦减贫事业发展与经济社会建设提供新的思路和借鉴。(完)
工信部: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******
中新网1月17日电 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17日消息,工业和信息化部近日公布《工业节能监察办法》。办法自2023年2月1日起施行。
办法所称工业节能监察,是指工业节能监察部门依法对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能源生产、使用、服务等相关企业、机构执行节能管理有关法律、法规、规章以及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,查处违法用能,提出依法用能、合理用能建议的行为。
工业节能监察包括下列内容:
(一)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,用能产品、设备能源效率等强制性国家标准情况;
(二)执行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、设备和生产工艺淘汰制度情况;
(三)加强能源计量管理情况;
(四)建立能源消费统计和能源利用状况分析制度情况;
(五)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情况,加强节能管理,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技术措施情况;
(六)开展节能宣传教育和岗位节能培训情况;
(七)工业节能监察意见落实情况;
(八)法律、法规、规章规定的其他需要开展工业节能监察的事项。
办法强调,工业节能监察遵循依法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和效能原则。工业节能监察不得向被监察单位收取费用。
办法提出,被监察单位应当配合工业节能监察,如实说明情况,提供有关资料,不得隐瞒、虚构事实,不得伪造、隐匿、销毁、篡改有关资料,不得拒绝和阻碍工业节能监察。(中新财经)